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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江苏工业学院更名为常州大学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发〔2010〕4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升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并报教育部批准,决定将江苏工业学院更名为常州大学。

常州大学系省属多科性本科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新专业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年四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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