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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的公告

【时 效 性】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需要,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启用《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为邮政、电信行业专用发票,是邮政、电信行业纳税人在提供服务时开具的非税控机打普通发票。

二、发票规格为190mm*101.6mm。

三、发票联次为二联。第一联为发票联,颜色为棕色,发票背面印有文字说明;第二联为存根联,颜色为蓝色。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邮政电信发票》票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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