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财综[1994]5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财政局、财政分局、各区县税务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财政部(93)财综字第167号《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93)财综字第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