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高厅函[2010]5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战略部署,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研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联合实施建设领域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共同成立工作组和专家组。
工作组由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人员组成(见附件1),主要任务是推进建设领域的“卓越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相关政策措施。
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的教育界和工程界专家组成(见附件2),主要任务是研究本专业领域“卓越计划”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建设领域卓越工程师教育专业标准和实施方案,论证高校专业培养方案。根据工作安排,先期成立土建类专业中土木工程、建筑学、给水排水工程三个专业的专家组,其他专业的专家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陆续组建。
请有关高校和有关单位为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卓越计划”专家组成员提供支持,协助专家组成员完成两部门交办的任务。
附件:
1.
2.
教育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