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公告2013年第1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航油集团浙江石油有限公司、中化石油湖南有限公司、茂名普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章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商投石化有限公司、陕西盛隆石化有限公司、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岳阳和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中油天源油品仓储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批发部、中国石化集团安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肖县石油分公司、合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省物资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山东章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