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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时 效 性】 教人[2014]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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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为表彰他们对教育事业作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教育部决定授予郑燕斌等1798名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雷海环等200名同志“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保持荣誉,继续努力,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取得新的成绩。

  教育战线广大教职工要以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牢记使命,爱岗敬业,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优秀教师名单.docx

      2.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docx

教育部

2014年8月29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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