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辽宁省关于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公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上报国家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辽宁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调整方案的函》(辽政函〔2017〕7号),初步确定我省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关闭退出煤矿185处,化解煤炭产能1019万吨,其中:省属国有煤矿1处,产能60万吨;地方煤矿184处,产能959万吨(具体煤矿数量、名称和产能以辽宁省公告为准)。

现将辽宁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第一批)共170处煤矿、产能905万吨的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辽宁省2017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第一批)

 

辽宁省化解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