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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转发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向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

【时 效 性】 市国税发[1999]1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12 【文  号】 陕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国税二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西安物资再生利用西北公司向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上交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1998]395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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