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云地税发[1995]25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请求自印和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请求》(昆地税发[1995]135号文)收悉,经核实,该公司所反映情况属实,鉴于企业业务特殊。拟同意其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对企业自印的发票,必须列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试行规定》进行管理;同时该发票仅就在该公司范围内(包括曲靖、楚雄、德宏该公司的所属机构)使用,外单位一律不得使用。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