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自印和使用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批复

【时 效 性】 云地税发[1995]25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昆明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云南省商业储运总公司请求自印和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的请求》(昆地税发[1995]135号文)收悉,经核实,该公司所反映情况属实,鉴于企业业务特殊。拟同意其使用《云南省中转运输货运专用发票》,对企业自印的发票,必须列入《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试行规定》进行管理;同时该发票仅就在该公司范围内(包括曲靖、楚雄、德宏该公司的所属机构)使用,外单位一律不得使用。

    此复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