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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实施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社科厅函[201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调整的意见》(教社科〔20102)印发后,中宣部、教育部组织力量,抓紧研究生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鉴于目前博士生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选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硕士生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教学大纲还在进一步修改和送审中,经商中宣部,决定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实施分两步走:一是2012年春季学期先在全国高校开设硕士生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二是博士生必修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和选修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硕士生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于2012年秋季开课。请做好相关教学安排和调整工作。除硕士生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外的其他四门课程,继续在相关试点高校进行试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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