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四川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