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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通告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了减轻缴费人负担,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68号),现通告如下:

1、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529元下调至2139元,上限维持12645元不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维持原标准不变。

3、有关社会保险费缴费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12366转2。有关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的问题请咨询12345。

特此通告。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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