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人社厅发〔2010〕5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其他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更好地保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年版)》执行使用,在收集目录发布后各方反映以及认真组织进行核查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对药品名称、适应症范围进行核查,并经专家审议,对有关药品的名称剂型等进行调整规范。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