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业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0年1月10日国税发[2000]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