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指示批示和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日前,市财政局财会干部教育中心举办“2020年泰州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分三个批次进行,分别由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财政部门组织召集,分地区进行集中授课。本期培训班课程安排内容丰富、贴近基层,既关注最新政策,安排有村级财务管理、社保政策、农业保险和普惠金融政策讲解;又注重实际操作,组织开展财政财务相关业务系统的上机操作,确保人人会操作、个个能过关;同时,还注意关心基层财政工作人员自身发展,开设了身体、心理健康课程参训学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班办得及时,而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员们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培训内容对下一步做好财政支农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