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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北省张家口市 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高技[2015]171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工程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

  《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机制,支持和引导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

  附件: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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