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人社厅发〔2010〕7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其他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公路养护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6-23-09-02 公路养护工
※注:带※号的表示职业编码下的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