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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湘国税函[1995]3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发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务代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4]2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将共同组建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税务代理机构的审批和税务师的考核、考试、培训以及资格认定工作,处罚税务代理中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省税务代理工作的开展。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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