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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管理要求(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核安函[2014]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3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环境保护部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活动的监督管理,我局组织编制了《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管理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调配管理要求(试行)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7月15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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