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2008年记帐式[五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帐式(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4月21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0805”,证券简称为“国债0805”),是2008年4月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9%,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69元。

二、本所从2013年4月12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4月1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3年4月18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4月1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