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重国税函[1997]22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万县市、涪陵市、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巴南区、北碚区、永川市、江津市、合川市、长寿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5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