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3 | 【实施日期】 | 109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南京、溧阳、兴化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7〕16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19号),2018年,省财政配套补助你市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资金各1000万元。该资金通过2018年体制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支出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
省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财政部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主要用于改善试点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高产业发展能力,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调动多元化主体共同推动田园综合体建设。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