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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340省道金坛收费站迁址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3〕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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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常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移址的请示》(常政发〔20104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常溧公路金坛收费站迁移至340省道金坛与句容交界处(桩号:S340K141+375)。

二、站点迁移的具体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相关协调和宣传解释工作。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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