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2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盐淮线建湖收费站增设收费点的请示》(盐政发〔2010〕7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干扰,同意盐淮新线建湖收费站迁移至234省道建湖与阜宁交界处,并更名为234省道建湖收费站。
二、站点迁移的具体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望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