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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盐淮新线建湖收费站迁址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2〕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盐淮线建湖收费站增设收费点的请示》(盐政发〔20107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干扰,同意盐淮新线建湖收费站迁移至234省道建湖与阜宁交界处,并更名为234省道建湖收费站。

二、站点迁移的具体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望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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