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证监会对期货市场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复函

【时 效 性】 国办函[1996]8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你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证监法字[1996]1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在国家有关期货法律、法规出台前,同意中国证监会和经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地方监管机构,依据近年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期货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管,并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二、今后,中国证监会在制定监管文件涉及到行政处罚内容时,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1 996]13号)的规定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