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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全省涉外税收大检查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国税发[1996]9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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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局长联合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将全省涉外税收大检查有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组成检查工作组省局拟从各市抽调人员,组成河北省涉外税收大检查工作组,组长:李真、副组长:王文民,办公室设在省国税局涉外处,下设5个检查小组,每组由省国税局派人带队,地税局每组参加1人,共同到各市进行检查。各市要选派熟悉涉外税收政策,精通财会知识,能独立工作的人员参加,并将各单(各市选派人数见附表)于8月2 5日前分别报省国税局涉外处与省地税局稽查局。

    二、检查组的工作任务

    (一)听取各市自查的情况汇报。

    (二)入户检查,每市抽查不同类型的企业不少于10户。各税统查,发现问题国、地税局分别处理。每户都要查深查细,查出的各种问题均要记录在案,不得走过场。

    三、时间安排原则上每个检查小组九月、十月各查一个市,参加检查人员于九月一日集中。

    四、总结评比检查结束后,每组先自行总结,然后省局集中对所查户进行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各市的管理水平进行评比、通报。

    附: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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