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国税函〔2013〕84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
《惠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惠州市鸿惠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资格的请示》(惠国税发〔2013〕84号)悉。经研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第2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局停止惠州市鸿惠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退(免)税资格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处理意见。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