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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1997年度无锡市社会福利企业年检的通知

【时 效 性】 锡政发[200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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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为了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无锡市民政局、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决定从1998年3月起对全市社会福利企业1997年度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年检范围:凡我市[含市(县)、区]经核准登记,于1997年12月31日前领取《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均应参加年检。

    年检工作自三月份开始,五月底结束。

    为了加强年检工作的领导,由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组成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满意,副组长:朱晓华、邵根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福利企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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