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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 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办环资[2015]207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教育厅(委、局)、财政厅、旅游局(委):

  为规范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充分发挥各类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的宣传展示平台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旅游局决定对《关于印发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有关申报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1762号)和《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3]816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1、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2、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标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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