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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2010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办发〔2010〕8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兴办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的部署要求,经各地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南京市浦口区星甸镇龙山村等200个村庄为2010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现予公布。

开展村庄环境整治试点示范,推进全省村庄建设整治工作,对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配套资金,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各级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引导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建设向试点村庄倾斜,因地制宜开展村庄建设整治,优化配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促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并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附件:2010年全省环境整治试点村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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