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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岩棉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准入,便于社会监督,根据《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10号),我部制定了《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
  请依据本暂行办法,及时将本地区符合《岩棉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你们审核意见(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原材料工业司)。
  电话:010-68205567,68205569
  邮箱:yclsjcc@miit.gov.cn
        附件:1.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doc
              2.岩棉生产线准入公告申报表.xls
                           二〇一二年六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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