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0〕6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你部《关于要求调整省际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请示》(苏动防指〔2010〕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交通道路实际情况,同意对省际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同意增加徐州泉山火花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站点设在泉山区火花办事处境内310、311国道交汇处;同意将潘家花园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省际交界处马集路口处,将新沂新安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与山东接壤的新郯公路(205国道)苏鲁交界处,将仪征大仪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大仪镇河北村,将泗洪青阳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与安徽接壤的泗宿公路(泗洪至宿州)马公段,将赣榆墩尚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移至赣榆204国道青口镇城南;同意撤销溧阳胡桥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
上述调整事项,由你部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运输检查消毒站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坚决防止和杜绝“三乱”现象发生。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