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省政府关于调整赣榆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3〕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赣榆县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214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罗阳镇、墩尚镇,将原罗阳镇、墩尚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墩尚镇,镇政府驻原罗阳镇政府驻地。

二、同意撤销门河镇、城头镇,将原门河镇、城头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城头镇,镇政府驻原城头镇政府驻地。

三、同意撤销欢墩镇、班庄镇,将原欢墩镇、班庄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班庄镇,镇政府驻原班庄镇政府驻地。

行政区划调整后,墩尚镇行政区域面积128.55平方公里,人口7.7万人,辖29个村委会;城头镇行政区域面积117.5平方公里,人口8.8万人,辖43个村委会;班庄镇行政区域面积175.61平方公里,人口10万人,辖44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131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