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审发〔2012〕12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104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因工作需要,我厅拟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对2012年太湖水污染治理的审计工作。根据《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需求情况公布如下:
一、审计项目名称:2012年太湖水污染治理审计。
二、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财务审计人员13名,要求具有注册会计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或太湖水污染治理资金审计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参加审计的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三、工作时间:2012年9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四、聘请费用结算标准:注册会计师每人每天500—6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400元。
五、此次聘请外部人员所在的机构将在《江苏省审计厅聘请外部人员所在机构备选库》中选择产生。凡愿意参加的外部机构请于2012年8月17日16:00前报名,报名表请在我厅网站(www.jssj.gov.cn)“公共服务”之“材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我厅将从报名的外部机构中随机抽取两到三家家参与该项目的审计。抽签结束后,我厅将及时通知中选的外部机构。
联系人:殷丽丽;电话:025-83758684;传真:025-83733272;邮箱:ylili915@126.com。
特此通告。
江苏省审计厅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