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云地税发[1998]1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8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云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凡查出减免税企业亏损年度虚报或多报亏损部分,除调减其虚报或多报的亏损额外,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