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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大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外综函[201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5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大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的请示》(辽教函〔2012〕528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查有关材料,决定同意大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会计学专业2个本科教育项目通过复核。上述项目招生有效期至2013年,2013年以后招生需提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获得批准。有关具体事项按项目信息表执行(见附件)。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0916O-0917O).doc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每个项目正本和副本各1份,另发)

教育部

2013年3月8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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