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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武隆县旅游工作的通报

【时 效 性】 渝府发 〔2013〕 2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直辖以来,武隆县立足县域实际,抢抓发展机遇,科学确立“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一届接着一届干,全县旅游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从名不见经传的山区穷县发展成为了拥有“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双品牌的生态旅游强县。

武隆县抓旅游促发展的绿色崛起之路,既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也是老少边穷山区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功试验,更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典型示例。为表扬先进、树立典范、鼓励创新,推动全市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武隆县旅游工作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武隆县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其他区县(自治县)要以武隆县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加大旅游工作力度,为促进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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