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办函〔2013〕48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1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13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少华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陈世庆 省政府副秘书长
钟世坚 省监察厅厅长
曾志权 省财政厅厅长
委 员:张 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向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罗 娟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 渝 省监察厅副厅长
饶伟平 省司法厅副厅长
郑贤操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俊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黄文沐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台然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贾绍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建成 省水利厅副厅长
杨伟时 省文化厅副厅长
黄 飞 省卫生厅副厅长
何丽娟 省审计厅副厅长
周兴挺 省国资委副主任
林 林 省物价局巡视员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叶穗生 省金融办副主任
刘爱民 省代建局副局长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财政厅承担,同时撤销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省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