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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西南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批复

【时 效 性】 渝府 〔2013〕 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教委,市社科联:

你们《关于命名重庆市第三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请示》(渝教文〔2012136号)收悉。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市政府同意西南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为第三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如下:

西南历史地理研究中心(西南大学)

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文理学院)

公民道德与社会建设研究中心(重庆师范大学)

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

重庆廉政研究中心(重庆工商大学)

中国稳定与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


国别经济与国际商务研究中心(四川外语学院)

武陵山区特色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中心(长江师范学院)

外国语言学与外语教育研究中心(西南大学)

重庆市统筹城乡教师教育研究中心(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口岸物流管理与航运经济研究中心(重庆交通大学)

建设经济与管理中心(重庆大学)

重庆统筹城乡发展中心(重庆市综合经济研究院)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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