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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勇同学为烈士的批复

【时 效 性】 渝府 〔2013〕 7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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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王勇为革命烈士的请示》(江津府文〔2013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王勇,男,汉族,19981月生,生前系江津区朱杨镇中学初一年级学生。2011629,王勇同学为抢救掉入池塘中的3名同村村民不幸遇难。其死难情形符合国家关于烈士评定的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王勇同学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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