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陕国税发[1999]11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陕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杨凌示范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机关收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9]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规范收费管理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执行,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和保证金管理制度,把我系统收费管理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