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财税〔2013〕39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48 | 【实施日期】 | 100109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