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府发 〔2013〕 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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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直辖以来,全市商贸业和物流业加快发展,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聚集辐射功能明显增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销售总额、商业增加值、物流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翻了一番,大商圈、大市场、大企业在西部地区领先。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国际物流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下降至19%。总体上完成了“打基础、建平台、增后劲”的任务,迈出了“求突破、上台阶、大发展”的坚实步伐。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商贸设施和物流设施还不够完善,商贸业和物流业经济规模还不够大,产业集聚能力还不够强,流通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城乡、区域商贸物流发展水平差异大,离建成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还有较大差距。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现就加快建设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建设万商云集、四通八达的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对于支撑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快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通过构建大商贸、大物流、大市场、大开放的格局,形成长江上游地区人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聚集辐射中心,有利于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逐步增强重庆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区域影响力;有利于强力支撑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聚集辐射带动功能;有利于发挥商贸物流基础和先导产业的作用,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各产业联动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服务和改善民生,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和扩大就业,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目标定位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部署,以“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为总任务,以转变商贸物流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便民利民为目的,大力实施城乡商贸物流一体化、集群化、专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着力建设大商圈,培育大市场,发展大物流,搞活大企业,实施全覆盖,努力构建长江上游地区会展之都、购物之都、美食之都和西部国际物流中心。
(二)基本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坚持增总量与调结构并举,提升服务业质量和效益;坚持民生优先与服务业发展并举,统筹推进大型商贸物流集聚区与城乡便民店建设;坚持传统商贸物流业与专业化、现代化商贸物流业并举,推进信息化与商贸物流业融合发展;坚持商贸物流业与工业化、其他现代服务业并举,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三)建设目标。
――实现三个翻番。到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翻一番,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15%;商品销售总额翻一番,达到24000亿元,年均增长16%;物流业增加值翻一番,达到1200亿元,年均增长15%。
――建成三大集群。到2017年,建成城市核心商圈集群,全市建成50个城市核心商圈,其中零售额100亿元的大商圈13个、500亿元的3个;建成专业大市场集群,百亿级大市场达到20个以上;建成物流产业集群,形成物流基地(园区)8个。
――促进三个提升。提升商贸物流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到2017年,连锁化率突破40%,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降低到17%左右,外来消费占比突破40%;电子商务、商品配送体系发达,城市核心商圈、大型专业市场、物流基地、大中型商贸物流企业信息化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商品追溯系统、农产品冷链系统明显改善。提升商贸物流主体的竞争力。到2017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11000家,其中百亿级商贸流通大企业12家左右,重庆商社集团力争进入千亿级大企业行列。提升便民商业的普及率。便民便利的社区便民商圈、重点集镇商圈实现全覆盖,村级农家店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农超对接、农餐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高效畅通;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突破400万人,在全市非农行业中继续保持第一位。
通过5年的努力,全面建成万商云集、四通八达的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实现流通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建成有影响力的全国重要商贸物流中心。
三、空间布局
顺应新疆―中亚、东盟泛亚铁路网络、亚欧大陆桥、“渝新欧”等国家级对外战略通道规划建设,依托国家内陆口岸城市和两江新区开放平台建设、城镇化加快发展和长江上游综合交通枢纽日趋形成等机遇,加快建设商贸物流设施,完善主城区、区域性中心城市、区县(自治县)、乡镇四个层级商贸设施空间布局,加快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市级物流枢纽、地区级物流枢纽、专业物流园区和城市配送中心五大物流空间布局体系,联动四川省建设完善成渝商贸物流功能区,逐步构建起层次分明、特色突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现代商贸物流设施网络。
(一)完善主城区商贸物流布局。结合内环区域旧城改造和大型专业市场搬迁调整,布局发展现代都市商业和现代物流业,提升核心商圈档次,改善消费环境,丰富完善现代商业业态,适应城市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围绕大型聚居区建设,配套布局城市核心商圈、社区便民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加快“二环物流带”规划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主城区国家级物流枢纽,推进建设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两大国际物流集聚区。规划建设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国家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
(二)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商贸物流布局。结合万州、涪陵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双百”大城市建设,加快布局城市核心商圈、社区便民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依托区域性交通枢纽和产业优势,加快规划建设万州、涪陵、长寿、江津、永川5个市级物流枢纽和黔江―秀山(酉阳)、合川、南川―綦江、忠县―垫江(石柱)、奉节5个地区级物流枢纽,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依托区域性物流枢纽建设区域性或全国性大型批发市场集群,逐步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齿轮啮合”功能。
(三)完善区县(自治县)商贸物流布局。结合《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实施和成渝两大城市群建设,加快布局完善“一圈”范围内的购物、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商业设施,布局农产品、五金、钢材、建材等全国性、区域性特色农产品、工业品商贸物流市场,联动主城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构建大都市圈商贸物流集群。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和武陵山、大巴山连片扶贫开发政策的实施,推进商农、商旅联动,布局完善“两翼”旅游商业、特色商业,建设完善“两翼”17个区县(自治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秀山、荣昌、潼南、巫山、巫溪、城口等一批省际区域性边贸中心。
(四)完善乡镇商贸物流布局。完善乡镇商业设施布局,加快重点集镇商圈建设,配置品牌连锁超市、农贸市场或特色市场、餐饮住宿、星级农家乐等商业设施,提升乡镇商贸发展水平,促进现代化小城镇建设。加快布局重点集镇商品物流配送点,增强农村商品配送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中央商务区。进一步完善中央商务区(CBD)功能布局。建设国内一流的江北嘴―解放碑―弹子石金融核心区,高起点规划,分阶段推进,加快建设高标准的商业楼宇,改善交通、商贸、商务等配套环境。推动朝天门地区建设国际商务花园、国际品牌村,将其建设成为解放碑CBD的拓展区。大力推进中央商务区法律、咨询、广告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到2017年,基本建成具有影响力的中央商务区。拓展延伸中央商务区功能,规划建设中央活动区(CAZ),打造一批集旅游休闲、购物消费、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于一体的大型商旅文活动集聚区。
(二)打造城市核心商圈。坚持“商住分开、人车分流、立体开发、集中打造”理念,大力提升优化观音桥、南坪、三峡广场、杨家坪等成熟商圈,加快续建、新建两路空港、李家沱、九宫庙、缙云、西永、礼嘉、茶园、龙盛、陶家等主城新兴商圈。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商圈建设,优化提升万州高笋塘、涪陵南门山、黔江老城、永川渝西广场、合川北城、江津遗爱池商圈的业态布局和购物消费环境。加快其他23个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城市核心商圈规划建设。加快智能商圈建设,提升城市核心商圈信息化水平。到2017年,全市城市核心商圈基本建成,零售总额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突破60%。
(三)建设大型批发市场集群。加快内环区域大型批发市场搬迁调整,依托国家级物流枢纽节点,加快建设迎龙朝天门国际商贸城、双福西部农贸城、白市驿粮食及冷链商贸物流园、南彭西部工贸城、果园―团结村进出口商品集散地、迎龙西部药品交易城、西彭―团结村西南生产资料集散地、两江国际汽贸城、白市驿西部汽配机电贸易城、界石西部花木城等一批一级商品批发市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二级批发市场和区县(自治县)三级批发零售市场。加强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融合发展,开展拍卖、招标、期货、电子商务、集中委托上市等现代交易方式,提升商品集散、价格形成、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逐步形成全国重要的现代化商品集散中心。
(四)发展会展经济。依托重庆国际博览中心,完善周边地区公共服务配套,培育集会展、展览、物流配送、广告传媒、创意设计、餐饮、娱乐、住宿、购物于一体的会展产业集聚区。大力引进国际级、国家级展会,提升重庆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全球采购会、国际服务贸易(重庆)高峰会、中国国际摩托车博览会、重庆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重庆国际汽车工业展、中国西部旅交会、中国西部农交会、中国重庆火锅美食文化节、中国重庆四季购物节等展会层次,提高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支持万州、黔江、涪陵、大足、潼南、秀山等区县(自治县)依托优势资源和产业、民族风情,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会展活动。到2017年,全市会展业直接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拉动相关产业增加收入800亿元以上。
(五)发展餐饮住宿业。规划建设美食产业园,积极培育美食街(城),形成美食产业集聚区。支持餐饮企业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发展直营、加盟、特许等连锁形式,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餐饮住宿企业集团。加快建设一批高星级酒店,发展经济型酒店,创建绿色饭店。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星级酒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建立健全餐饮住宿业服务标准体系和信用体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完善渝菜标准体系,建立餐饮住宿业标准化培训、推广、示范中心。
(六)发展便民商业。优化社区商业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和网络,合理规划建设新型社区便民商圈,支持品牌企业以连锁经营的形式配置生鲜超市、标准化菜市场、直销菜店、便民药店等必备型业态。到2017年,已建居住区和公租房小区基本实现便民商圈全覆盖。加快优化和完善城市社区物流配送网络,严格商业设施用途管理。大力发展居民服务业,加快建设家政服务体系和社区商业“一网多用”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与医疗、交通、养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单位网站以及各种便民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以市级中心镇和重点示范镇为重点,规划建设100个重点集镇商圈,培育一批商贸强镇。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村级农家店商品配送率,实现村级“农商通”信息机全覆盖。
(七)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开展两江新区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渝中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一批重大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打造一批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两江新区开放平台在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加工服务贸易转型升级,规划建设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促进保税物流、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离岸贸易一体化发展,努力建设全球重要的商品集散分拨和贸易结算中心,放大保税区政策效应。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品牌展示,推动服务业与工业、农业的深度融合。
(八)发展电子商务。编制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规划,出台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引进优秀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中小网商的平台。加大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入渝设立区域营运中心,发展壮大第三方支付平台。鼓励支持网上创业,推动传统零售业拓展网上销售渠道,促进网络零售加快发展。鼓励电子商务在餐饮、休闲娱乐、城乡社区配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整体应用。到2017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00亿元,其中零售额突破800亿元。
(九)建立物流通道网络体系。落实国家战略,实施“一江两翼”国际物流大通道战略,加快兰渝铁路建设,提高“渝新欧”国际货运线路综合竞争力,增强铁路物流基地作为通道起点的商贸物流集聚功能,打造对欧贸易平台。抓住东盟泛亚铁路网建设的机遇,积极推动渝昆、渝黔复线铁路建设,完善南向对外公路网络,打通印度洋出海通道,增强公路物流基地作为通道起点的物流开放功能。加快建设航空物流基地,完善国际航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体系。加快重庆港区水运设施建设,提高长江水道运输能力。完善周边物流通道网络,增加上海、成都、深圳班列。建设“一小时经济圈”物流环线,完善长江主通道物流配套设施及连接沿江腹地的快速集疏干线,形成“一环一轴多连接”物流集疏体系。
(十)建设多级物流平台。着力打造主城区“航空、铁路、公路三基地,寸滩、果园、东港三港区”国家级物流枢纽,推进“二环物流带”建设。建设以铁路物流基地和航空物流基地为支点的主城北部物流带;以铁路物流基地和西部国际涉农物流加工区为支点的主城西部物流带,加快黄磏港功能调整并联动珞璜和双福,增强铁路物流基地的集货能力和多式联运能力;建设以航空物流基地、果园港区为支点,寸滩港区和洛碛化工物流园为支撑的主城东部物流带;建设以公路物流基地为支点,东港港区和迎龙为支撑的主城南部物流带。推进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和西永综合保税区建设,完善保税物流、保税贸易功能。加快建设五大市级物流枢纽和五大地区级物流枢纽。大力发展电子、化工、汽车、冷链、粮食等专业物流园区。建设城市配送体系,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区域性配送基地、县级配送中心和乡镇配送点为支撑的城乡一体化配送体系。
(十一)促进物流业提档升级。树立全程供应链物流发展理念,推动物流与商流、制造流、资金流、信息流联动发展。支持商贸服务业与物流业联动,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IT、家电、服装、医药、烟草、汽车、钢材、化工、装备、再生资源回收、粮食以及餐饮等专业物流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物流装备更新和设施改造,加大物联网技术在商贸物流中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甩挂、集装箱等专业运输,提高物流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开展口岸大通关,发展口岸物流和国际物流。
(十二)培育商贸物流主体。深化商贸物流业开放与合作,鼓励和引导优势企业强强联合,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物流企业,吸引跨国公司来渝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鼓励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充分发挥资本运作、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优势,以资产、品牌、管理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推动优势商贸物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推进多元化投资。大力支持民营商贸物流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商贸物流领域特别是特种商品和特种行业领域,繁荣、活跃市场。加大对微型商贸物流企业的扶持发展力度。支持大中型商贸物流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五、扶持政策
(一)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等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等文件,积极争取现代服务业发展、内外贸促进、物流业发展、扶贫开发、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等中央专项资金更大规模投资我市商贸物流业。
(二)增加市级商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重点用于推进城市核心商圈、大型批发市场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商业民生工程建设。落实重点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推动物流业加快发展。各区县(自治县)应相应安排商贸、物流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市里按照城市建设配套费的1%提取商业设施建设配套费,主要用于支持城市核心商圈、社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在城市建设配套费中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区商业发展,区县(自治县)提取用于商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额度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
(四)对各类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建设配送中心所购置机械设备及建设信息化系统,按不超过投资额的50%给予财政贴息。
(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100吨以上的冷冻冷藏库,每100吨容量补贴10万元;对批发市场、超市新建1000吨以上的冷冻冷藏库,每1000吨容量补贴50万元。补贴资金在促进商贸流通发展有关资金中统筹安排。
(六)对商贸物流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条件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连锁经营,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凡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核算、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管理和经营的,均可按照预征率在跨区县直营连锁店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年终由总机构按有关规定统一办理结算。
(七)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服务方式,优化信贷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适合商贸物流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逐步简化贷款手续,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增加信贷规模。完善扶持商贸物流企业发展的财政与金融联动机制,建立商贸物流企业融资的财政扶持政策。利用现有担保公司资源,做大商贸物流企业融资规模。
(八)降低流通环节费用。优化银行卡刷卡费率结构,降低总体费用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尽快实现工商业电费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所有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全部免缴车辆通行费,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切实规范农产品市场收费、零售商供应商交易收费等流通领域收费行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全市商贸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委,负责履行组织推进全市商贸业发展日常工作职能。继续发挥好重庆市现代物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市发展改革委要履行好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能,切实组织推进全市物流业发展。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助推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商贸、发展改革部门要紧密配合,制定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财税、金融、交通、统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从财政扶持、税收征管、融资贷款、项目推动、价费管理、现代流通指标统计等方面予以落实。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将把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
(二)夯实发展基础。强化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规划布局,同步推进大型商圈和便民网点建设,重大商贸物流项目规划建设应征求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商贸物流设施布局科学合理,防止区域间恶性竞争。加强高等院校商贸物流学科建设,发展商贸物流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层次商贸物流人才培养体系。
(三)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民营经济、外资参与全市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加强商贸物流市场监管,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制、贩、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发挥商贸物流行业协会职能,完善行业服务标准,强化行业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建立和健全商贸物流业信用体系,建立诚信、有序、健康、安全的发展环境。
(四)营造宣传氛围。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媒体,开辟专版和专栏,及时报道长江上游地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的动态,宣传推介商贸物流业发展成就,扩大舆论宣传影响,营造全市商贸物流业大发展的浓厚氛围。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