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桂国税办发[1996]1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0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广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1996年2月7月国税办发[199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经总局领导批准,现将《全国税务机关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试行;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及时报告总局办公厅,以便逐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