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黑地税发[1998]20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黑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的通知(国税发[1998]102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通知的要求,结合年度执法检查,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并将清理情况(主要是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务必于1998年8月20日前报省局法规处。届时如本地区的执法检查尚未搞完,可将阶段性情况报来,以保证省局如能期汇总各地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报告。
省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不走过场,确保将国家局《通知》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