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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9〕5 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泰政发〔2008120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苏陈镇划归泰州市海陵区管辖;同意将苏陈镇的西查、东查、唐宁、杏林、军铺、三舍、小冯甸等7个村委会划归姜堰市姜堰镇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陵区行政区域面积266.46平方公里,人口48.34万人,辖3个镇,9个街道,其中苏陈镇行政区域面积46.28平方公里,人口4.14万人,辖1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87.12平方公里,人口85.53万人,辖17个镇,其中姜堰镇行政区域面积96.52平方公里,人口19.23万人,辖21个居委会,3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一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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