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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全省税务文书资料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国税征[1996]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区)国税局、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规范税收法律文书,资料,促进税收征管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税务文书资料。现将有关规范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全部税务文书资料规范成10个环节共205种文书式样(详见附录)。今年涉税的有关各种文书、资料都必须统一选择使用。

    二、统一后的文书资料管理将采取统一格式、分级印制的办法。各级税务机关确实工作需要的,可自行增加一些表、证、书。但省局统一的文书资料的格式、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三、省局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加强文书资料的管理工作,并每年进行专项检查。

    请遵照执行。

    附:统一税务文书、资料目录统一税务文书目录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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