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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严格加收税收滞纳金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国税征发[1995]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分局(加发到税务所):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务人员征税行为,促使纳税人依法按期纳税,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加收税收滞纳金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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