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的通报

【时 效 性】 渝府办发 〔2013〕 5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度,全市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转变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工作保障,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度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对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渝办发〔2012319号),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对2012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考核。经综合评比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为先进的单位通报如下:

一、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18个)

万州区人民政府

黔江区人民政府

涪陵区人民政府

渝中区人民政府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江北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江津区人民政府

合川区人民政府

南川区人民政府

铜梁县人民政府

丰都县人民政府

武隆县人民政府

巫溪县人民政府

开县人民政府

秀山县人民政府

彭水县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20个)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

市城乡建委

市司法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环保局

市规划局

市市政委

市水利局

市审计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市安监局

市物价局

市民防办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文化执法总队

希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更加开拓的思路、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高效的方法,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率先在西部地区建成法治政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37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