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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国税发[1998]13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转发给你们。对1998年1月1日以前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不予退税;对1998年1月1日以后已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可采取退税或抵扣下期应纳税额的办法处理。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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